克拉管安裝使用方法介紹 發布時間:2018/12/12 11:09:04 瀏覽次數: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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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為使高密度聚乙烯結構壁增強管(以下簡稱HDPE)管道安裝做到快速、安全、確保質量,實現整個工程零滲漏,特制定本施工規程,望各單位除依據本施工規程的各項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規范,規程的規定嚴格控制施工質量。 1.2 本規程在《HDPE管道工程技術規程》(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和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術規程》(CECS164:2004)相關規定的基礎編制。 1.3 本交底書由江西特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二、管道裝卸與存放: 2.1管道主要采用機械裝卸,裝卸時應采用柔韌性好的皮帶、吊帶或吊繩進行吊裝。 2.2管道裝卸時應采用兩個支撐點,起兩個支撐點位置宜放在管長的四分之一處,以保持管道穩定。 2.3在管道裝卸過程中應防止管道撞擊或摔跌,尤其注意管端保護,如有擦傷應及時與廠家聯系,以便妥善處理。 2.4管道直接放在地上時,要求地面平整,不能有石塊和容易引起管道損壞的尖利物體,要有防止管道滾動的措施。 2.5不同管徑的管道堆放時,應把大而重的放下邊,輕的放上邊,管道兩側用木板擋住。堆放時注意底層管道的承重能力,堆放高度不超過3米。 2.6嚴禁在管道附近有長期明火。 三、溝槽的開挖: 3.1 溝槽開挖時,應按設計時施工圖紙進行。 3.2 開挖溝槽時,槽底設計標高以上0.2-0.3m原狀土應給予保留,鋪管前用人工清理,但一般不宜挖至溝底設計標高以下,如局部超挖,需用沙土或原土填補并分層夯實。 3.3 溝底埋有不易清除的塊石等堅硬物件或地基巖石、半巖石、礫石時應鏟除標高以下0.3-0.2m超挖的部分可用沙土或原土分層夯實。其密度不能低于天然地基密度。槽底有地下水或地基土壤含水量較大時可用天然配沙石回填。 3.4 每個管材的連接處底部應開挖寬0.5 m深0.3m 的橫向小溝槽以利于散熱、降地下水及避免電熔絲接地,防止焊接口的溫度傳遞給地面使此處焊口不能完全熔好。 四、管道的連接 4.1 管道的連接和安裝工作應在管材檢查驗收合格后進行 4.2 管道的對接應采用機械吊裝設備配合,吊裝時應使用吊裝帶或吊裝繩,嚴禁使用鋼絲繩,下管過程中嚴禁將管子從上往下自由滾落,應防止石塊等物撞傷管體。 4.3 下管前應預先在溝底放好2根吊裝帶或吊裝繩,吊裝帶或吊裝繩的長度滿足吊裝帶或吊裝繩圓套環能夠放置在準備安裝管的前四分之一處,并保證2根吊裝帶或吊裝繩分別在手動葫蘆作用下在管斷面豎向切線處平行于管道鋪設方向。并保證管材承插口連接時吊裝帶或吊裝繩收進量和速度保持一致使插口均勻插入承口內。 4.4 下管時插口應順水方向,承口逆水方向。 4.5 管道連接前必須將承插口清洗干凈,連接時禁止有污垢、泥沙進入承插口內。承插口間距應在10mm左右。 4.6 管道對接時應有專人指揮,由吊裝設備和手動葫蘆互相配合進行對接,不允許將管放在溝底只用上述2根吊裝帶或吊裝繩進行管道連接。 4.7 管道連接就位后應復測設計標高及設計中心線。 五、管道的電熔 5.1 管道電熔前要檢查承插口是否有雜物,檢查電熔絲是否斷路、接地現象,如有上述現象存在嚴禁熱熔。 5.2 電熔前檢查管道軸向,并及時調整,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電熔。 5.3 從事管道連接的操作工人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經技術測評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5.4 管口內部支撐環應置于距插口內壁邊緣50mm處(小于DN900管除外)外部漲緊帶緊到位。 5.5 電熔連接時,電熔連接機具與電熔接頭應正確連通,電熔連接接通期間不得移動管材或在連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支撐環除外) 5.6 在通電焊接期間每10分鐘對內部支撐環緊固一次。 5.7 焊接需要380V電源、功率10千瓦,焊接時直至外接電熱絲處有聚乙烯熔滴生成為止。
5.8 通電完成后,取下電熔設備,適當收緊漲緊帶讓管子連接處自然冷卻,自然冷卻期間保留漲緊帶和支撐環不得移動管道,冷卻時間約20-40分鐘,完全冷卻后撤掉支撐環和漲緊帶方可進行下部工作。 5.9 電熔結束后應進行接頭外觀質量檢查。 六、管道胸腔支撐(≥DN800) 6.1 管道冷卻后應對管道進行徑向支撐 6.2 每根HDPE管采用3點支撐。 6.3 管道支撐必須在回填前完成。 6.4回填到管一半以上時檢查支撐情況,如果木方支撐力很大證明回填質量沒有達標,應重新回填。沒有支撐力或倒掉屬于正常。 6.5 管道支撐直到管頂上方部分回填完夯實后方可撤掉。 七、溝槽回填 7.1 管腋部回填必須塞嚴、搗實、保持與管道緊密接觸,堅決不能使用震動器防止漂管發生。 7.2 管道焊接冷卻后應及時回填,尤其在雨季應馬上回填防止漂管發生。 7.3 溝槽回填施工必須在管道兩側同步進行,嚴禁單側回填,兩側填土填筑高差不應超過一個厚度,填土應分層夯實,每層的虛鋪厚度按采用的夯實工具和要求的壓實工具及要求的壓實密度確定。對一般壓實工具鋪土的厚度。
按下表數字選用
7.4 回填土或其他回填材料運入槽內時不得損傷管體及其接口,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根據一層虛鋪厚度的用量將回填材料運至槽內,且不得在影響壓實的范圍內堆料。 (2)管道兩側和管頂以上0.5m范圍內的回填材料應由溝槽兩側對稱運入槽內,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回填其他部位時,應均勻運入槽內,不得集中推入。 (3)需要拌和的回填材料,應在運入槽內前拌和均勻,不得在槽內拌和。 7.5 溝槽回填土的壓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回填壓實應逐層進行,且不得損傷管道。 (2)管道兩側中軸線以上和管頂0.5m范圍內,應采用輕夯壓實,管道兩側壓實面高差不應超過0.3m (3)同一溝槽內有雙排管道但基礎底面位于同一平面,管道之間的回填壓實應與管道及槽壁之間的回填壓實對稱進行。 (4)分段回填壓實時,相鄰的接茬應呈階梯形且不得漏夯。 (5)采用木夯、快速沖擊夯等壓實工具,應夯夯相連。 7.6 在路基范圍管頂以上回填土壓實密度(均稱:密實度)不應小于90%管道兩側回填土的壓實度不應小于95%。 7.7 檢查井、連接井及其他井室周圍的回填應符合下列規定 (1)井室周圍的回填應與管道溝槽的回填同時進行。當不便同時回填時應留臺階形接茬。 (2)回填材料壓實后應與井壁緊貼。 7.8 為閉水便于檢查,可對管道實行部分回填,將焊接部分留下不填,其余部分回填并夯實,但要留臺階形接茬,嚴禁不回填造成因溫度差影響拉壞檢查井。 八、施工完畢的管道保護: 8.1回填好的管道嚴禁單側開挖和在管道上方做明溝排水,防止回填土松動,造成管道變形。 8.2橫穿馬路或在路基下的管道,在路面沒有鋪好時,如有重型車通行,必需做好保護措施。 8.3管道回填土高度不夠時嚴禁一切車輛在上方通行(回填土的高度要按設計要求)。 8.4管道周圍邊上盡量避免打樁和挖土擾動現象。 8.5管道在使用時水溫嚴禁高于45℃。 未盡事宜請參照設計要求及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備注:未經廠家技術人員許可,任何人不準動用焊接設備,否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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